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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 示
来源:四川省玉溪河灌区运管中心 发布日期: 2022/6/14 16:44:46 阅读次数:9078
根据《四川省玉溪河灌区管理局关于印发<四川省玉溪河灌区管理局工作人员奖励实施办法(试行)>的通知》(玉管发〔2021〕7号),结合2021年度考核情况及上级的表彰(表扬)情况,2022年6月13日,经中心党委研究,拟对2021年度以下集体和个人予以嘉奖。现进行公示,公示期5个工作日(6月14日至6月20日),若有异议,请实名电话或书面向人事科(电话:88793894)反映。
拟嘉奖集体:
党群工作科
人事科(安全监督科)
办公室(信访办)
邛崃水利管理站
芦山水利管理站
赵沟电站
拟嘉奖个人:
程 越 王 颖 彭 皓 李世良 刘 遇 李 娟
王大波 沈 毅 何凤萍 谭 峰 高泰刚 周建文
费作斌 吴莉娟 汪伟东 王 涛 龚 陈 柳国羽
鲁芳兵 梁 健 张 奎 费丽莎 曾经华 张 勋
唐剑光 张 蔚 宋 波 胡悦姣 李 伟 陈 松
黄建宏
四川省玉溪河灌区运管中心
2022年6月1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