玉管局关于做好驻村帮扶干部选派工作的通知
局属各科(室)、站:
为扎实推进藏区脱贫攻坚工作,进一步补齐脱贫短板,按照省委、省政府《关于加强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》、省直机关工委《关于认真做好新选派贫困村驻村干部有关工作的通知》(川直工委〔2018〕63号)及《中共四川省水利厅党组关于转发〈四川省援藏援彝干部人才管理办法(试行)〉的通知》(川水党〔2018〕14号)等相关要求,我局拟向甘孜州德格县俄南乡俄南村、绒加村,竹庆镇拉加村选派人员轮换到期的驻村帮扶干部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时间
驻村帮扶时间为2年。
二、选派条件
驻村帮扶干部从全局干部人才队伍中选派,应具备以下条件:
1.政治素质好,“四个意识”强,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,维护民族团结;
2.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较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;
3.事业心和责任感强,作风扎实,能吃苦,甘于奉献;
4.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,具有中专以上学历;
5.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。
三、相关政策和待遇
选派的驻村帮扶干部在驻村工作期间工资关系不变,享受原单位原工作岗位的各项福利待遇,其它补助、津补贴、保险、差旅、健康保障等按《四川省援藏援彝干部人才管理办法(试行)》等相关规定执行。
四、相关要求及程序
(一)向贫困村选派驻村帮扶干部是培养锻炼年轻干部的有效途径。各科(室)、站要及时将选派通知传达到全体干部,切实做好动员工作,宣传脱贫攻坚、驻村帮扶的重大意义和选派帮扶干部的政策待遇等(相关政策可向人事科或脱贫办咨询),要积极鼓励政治素质好、组织协调能力较强、工作作风扎实的年轻干部主动报名。
(二)请各科(室)、站将自愿报名或符合选拔条件的推荐人员情况,于2020年2月25日前报局脱贫办。
(三)在各科(室)、站推荐和个人报名的基础上,由脱贫办、人事科进行初审,确保报名及推荐人员符合基本条件。
(四)在初审的基础上,由局党委对选派干部进行审核,确保选派出的驻村帮扶干部政治过硬、本领过硬、作风过硬。
联系人:晏锦松 电话:13708090686
四川省玉溪河灌区管理局
2020年2月17日